根据市委统一安排,十九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对发改委等8个部门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同步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3年9月上旬至11月下旬,巡察时间3个月左右。
二、巡察对象及方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本轮巡察派出4个巡察组,采取“一拖二”方式对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商务局、文旅局、统计局、景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等8个部门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同步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对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商务局、文旅局、统计局同步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对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商务局、文旅局、景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同步开展统计工作专项检查。
三、巡察内容
市委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加强监督,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强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加强监督,促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市委巡察组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和专题汇报,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党员干部进行个别谈话,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进行问卷调查,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印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列席被巡察党组织有关会议,必要时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专项检查以及到下属机构或有关单位了解情况等方式,深入了解有关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市委各巡察组均开通专用值班电话,设置邮政信箱、联系信箱、电子邮箱,受理信访时间截止2023年11月24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市委巡察组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认真处理。
十九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各巡察组联系方式见附表,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向市委巡察组反映相关问题,提供相关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