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一起投诉,劳动者徐某称与工友在某项目务工时工资被拖欠,接到线索后,金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监察员立案处置。
经调查,该项目因劳务分包单位将部分工程再次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工人工资未与工程款分开发放,导致出现欠薪问题。监察员联系到劳务分包单位后,多次协调无果,且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撤场,相关项目管理人员已返回公司注册地西安市灞桥区。金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通过邮寄方式向劳务分包单位下达了法律文书,要求其作为用工主体承担工资支付义务,该单位逾期未履行限期整改要求。监察员掌握该情况后,一方面根据规定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承担先清偿后追偿的义务,另一方面积极与西安市灞桥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筹备跨市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劳务分包单位拖欠工资并拒不配合处理的情形。
金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先后两次前往西安,与西安市灞桥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联合执法,灞桥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同时对该单位用工情况进行了检查;金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现场宣读行政处罚决定,并针对该单位拒绝签字的情况,在灞桥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见证下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下达行政决定,同时将相关信息同步至“信用中国(陕西)”门户网站。
据了解,这是金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自去年远赴四川省泸州市之后,又一次跨区域开展联合执法。为加大对欠薪行为的打击力度,使各企业形成“不能违法、不敢违法、不愿违法、自觉守法”的良好风气,金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始终坚持以民为本,效率优先,积极探索各类联合执法过程中的优秀做法,推动各地、各部门形成执法合力,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贡献力量。(金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王延磊)